全校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房屋資產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教財〔2012〕6號)《武漢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武大財字〔2019〕33號)《關于做好2024年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的通知》(武大國資辦函〔2024〕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房屋資產清查盤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校各單位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資產進行全面清理盤點,進一步摸清家底,提高房屋資產基礎數據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為學校房屋資源調配、房產資源規劃等決策提供精準可靠的數據支撐。
二、清查范圍和基準日
本次清查的范圍為全校各二級單位使用和管理且界定為學校所有權的房屋資產,房屋資產清查盤點的基準日為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流程
(一)單位自查。具體流程如下:
1.人員授權及登錄。此次房產清查工作將結合新開發的“房產綜合管理系統”開展,請各單位于9月5日前聯系我部公房管理辦公室明確本單位分管領導權限和房產管理員權限。已獲授權的單位可通過學校“智慧珞珈”平臺進入“房產綜合管理系統”的“公房清查”模塊開展清查盤點工作。
2.基礎信息核查。逐一核查系統平面圖紙的房間信息是否與實際相符,主要包括房間名稱、房間面積、房間功能、使用部門等基礎信息。
3.人員信息核查。逐一核查本單位所轄房間是否明確使用人員或管理人員。行政人員辦公室、教師辦公室(工作室)、科研實驗室等必須明確具體使用人;公共教學實驗用房、師生活動用房、服務保障用房、經營性用房等必須明確管理人員。
4.違規用房清理。全面清理本單位所轄用房是否存在辦公用房超標、違規出租出借、違規占用或長期閑置等問題。
5.形成房屋清查盤點自查報告并提交。
(二)學校復查。學校抽選部分單位,委托會計事務所進行實地復查。
(三)問題整改。結合各單位自查情況和學校復查情況,針對清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
(四)匯總報告。匯總全校房屋資產清查情況,形成清查報告,提請學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
四、時間安排
2024年9月5日至10月8日,單位自查;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學校復查;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問題整改;
2024年12月底,匯總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應充分認識房產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應,成立清查工作專班,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確保此次清查工作順利完成。
(二)各單位應全面排查房屋管理和使用情況,確保每一處房屋清查到位,不留死角。加大對辦公用房超標、離退休人員違規占用、違規出租出借以及房產長期閑置等情況的清理力度,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造假、不隱瞞,確保清查結果的真實性與準確性。
(三)各單位應充分利用本次清查,對本單位房產使用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研究,總結經驗,充分挖掘潛力,進一步提高房屋資源使用效益。
(四)各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完成清查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我部將如實向學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匯報相關情況,并暫停辦理該單位各類用房業務。
工作中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聯系房地產管理部公房管理辦公室,聯系人:張蒙(文理學部)、余晨(工學部、校外)、彭舟(醫學部、信息學部),聯系電話:68770955。
特此通知
房地產管理部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