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國慶將至,為維護學校的安全和穩定,確保師生員工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節日,現就有關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單位要對師生員工進行一次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及增強安全意識的教育。開展一次以防火、防盜、防騙、防毒、防恐、防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檢查,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及時整改隱患,確保安全。
二、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值班制度,特別是圖書館、國防項目研究單位、網絡中心、配電房、水泵房、油庫、危險品倉庫、重點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等重點要害場所要加強安全管理,安排好24小時值班工作。
三、各學院(系)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學生自覺遵守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杜絕私拉亂接電源線、使用大功率電器、點蠟燭照明、生火做飯等違章用電用火行為。
四、各單位要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對貴重儀器設備要實行專人管理;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等危險物品,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后勤服務集團要加大對食堂、學生公寓、教學樓等部位的安全管理。要加強食品加工和流通環節的管理,防止發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學生公寓主管單位要切實落實24小時不間斷安全巡查、安全值班、安全用電、人員出入登記等制度,要對因學生假期離校而空置的寢室實行斷電,確保萬無一失。
六、國慶期間正常開放的實驗室和教學樓要切實加強管理,落實責任人;有教學、科研任務的單位和個人,要遵守學校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并做好安全防護,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確保安全。
七、科研、生產、基建、后勤、產業等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特別是有在建項目和施工任務的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八、因公需要使用車輛的單位,應維護好車輛,并列出用車計劃,由單位交通協管員登記備案;外出長途(200公里以上)用車,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從嚴掌握;對無工作任務的車輛,要指定專人管理,妥善停放。
九、學校不提倡單位組織集體出游活動。需要探親、訪友、旅游或出差的師生員工,應時刻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防止發生各類事故。
十、各單位要做好防暴反恐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準備好相應的物資和器材,明確工作分工,要確保事件發生后及時妥善處理。
特此通知
保 衛 部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