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早期建筑使用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武漢市文物保護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文物安全工作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切實履行已簽訂的《武漢大學早期(國家重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各項規定,加強責任管理,提高防范意識,對假期文物安全工作進行專門部署,進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規范制度,細化內容,責任到人。
二、嚴格動火、用電的安全管理。放假前對本單位開展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尤其是對學生宿舍應加大檢查力度,切實落實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合理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落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建立應急處理機制,對文物建筑、展廳、文物庫房、文物開放單位等重點部位要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進行重點防范。
四、嚴格執行《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確保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發現危害文物安全的險情時,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并向校保衛部門報告。
武漢大學文物保護管理處
武漢大學保衛部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