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根據新頒布的《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自2013年12月10日起,武漢市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等7個中心城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等五大開發區內的非農村區域和新城區的主城區、工業園區、商業密集區、集中住宅區,實行全面禁鞭。
各單位要廣泛深入開展禁鞭宣傳,教育本單位師生員工嚴格遵守禁鞭規定;要深入開展假前消防安全檢查,清理易燃可燃物品,檢查消防器材設施,并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師生員工應自覺遵守《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不攜帶、燃放煙花爆竹。
社區居委會及保衛部將安排人員進行巡查,制止違禁行為。一旦發現違禁行為,社區居委會和保衛部將通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公安機關將依照規定從嚴處理違禁行為,將處以100元-500元罰款,典型惡劣案件還將通過媒體給予曝光。
保 衛 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