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武漢大學校名校譽類無形資產的管理,維護學校合法權益,學校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了“武大”商標(18個類別,含續展)、120周年校慶標識、校徽以及學校標志性建筑圖案,并已獲得批準。根據《武漢大學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學校校名校譽(含注冊商標)的使用,遵循有償使用的原則。武漢大學已授權武漢大學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為上述注冊商標的獨占許可使用人,享有獨家開發、經營校名校譽類商品的權利。校內外任何機構或個人,未經武漢大學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書面授權許可,不得擅自在任何商品、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使用 “武大”商標、120周年校慶標識、校徽以及學校標志性建筑圖案等武漢大學校名校譽類無形資產從事經營活動,否則即構成侵權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歡迎全校各單位、師生員工對侵害學校校名校譽類無形資產的行為進行勸阻或舉報,共同維護學校權益。
舉報電話:027-68778310 027-68778400
武漢大學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武漢大學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部
武漢大學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3月12日